李洪志操纵我违法犯罪

  • 08-07-22 12:30:01

 

     我叫彭雪冰,今年42岁,四川省眉山市一名中学教师。我曾是一名“法轮功”痴迷人员,但在政府和领导的关心帮助下迷途知返,在这里我用自己由痴迷到觉醒的亲身经历以儆效尤。

  我从小体弱,大病不怎么犯,小病却不断,加上生活中的其它烦恼,令我对人生失去了信心。虽然并不缺少亲人的关爱,但我总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而迷茫、痛苦。我渴望身心的解放。    

  1997年7月,我经人介绍接触了“法轮功”。随后,被其宣传的祛病健身、神奇传说、修炼理论所吸引,自以为找到了解脱的良方。从此,我全身心地投入一项前所未有的活动——修炼“法轮大法”。每天上班、做家务、“学法”、练功、“弘法”,日程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这样,天天忙忙碌碌,一方面坚持练动作,一方面接受《转法轮》中关于“真、善、忍”、“一举四得”、“业力的转化”等论述的心理暗示。我自觉过得很充实。由于相信有李洪志的“法身”保护和“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的说法,我不再担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危,认为只要照着李洪志说的去做,就可解决问题。更吸引人的是,还可成佛成道,从而脱离人间苦海,到李洪志描述的“天国世界”过大自在的日子,想要什么,想吃什么,伸手即来,这多诱人啊!为此,修炼“法轮功”就成了我生命中的头等大事,一切为此让步。渐渐地,我与外界的交往越来越少了,加上受李洪志贬损人类道德说教的影响,不屑与自认为“品味低下的常人”深交,慢慢疏远了社会,变得离群索居。又受“法轮功”“不二法门”的束缚,我对“法轮功”以外的一切知识、书籍不感兴趣,也少有问津,越来越把自己封闭起来。

  李洪志有关于病的论述,他说“真修弟子没有病”,如果身体不舒服,那是在消业,吃药就是把业力往里压,将来还得翻出来。他还说,修炼的人一旦认为自己有病,起码在这个问题上,心性就降到常人这一层次上去了。这些说法,在我的思想中扎下了根,有一次,我发高烧到40多度,腰疼得直不起,出现严重的尿急、尿频、尿血的症状。我爱人见了,很为我担心,要为我治疗。我一听急了,立即制止,还责怪他干扰我修炼,存心让我消不了业,让我掉层次。幸好,我经受住了痛苦的煎熬,侥幸挺了过来。如此遭遇,不只一次。

  此时,我认为“法轮功”练习者因病拒医死亡是个人心性的问题,不能算在“法轮功”头上。为了“消业”,为了“不掉层次”,害怕“圆满不了”而苦苦硬撑。

  1999年7月22日,国家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后,我内心很失落,总认为自己在按着“真、善、忍”努力实践,几年来热衷的修炼之路突然受阻而不能找到一条可靠的道路走,我陷入了迷茫、伤感之中。几经思量,我还是抛弃了国家政策、法令而选择了“法轮功”,继续看书、练功、外出交流。今天想起来,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太欠缺了,只站在个人角度上,维护自我观念和利益,古人尚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胸怀,而自己声称是好人,却一马当先为个人,哪管国家荣与辱、兴与衰?因为李洪志说了,“叫你不练,你就不练了,你是为他修的吗?”还告诉大家说,“有弟子说:‘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修得怎样一目了然。”李洪志的这些说法,为我的个人主义打了气。

  2000年初,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到我家中,与他们的交流和明慧网的资料再次激发了我盲目维护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冲动。2000年2月,我准备进京“护法”。我不忍伤害亲人、单位领导,不忍心影响社会安定,可我又把维护“大法”看成头等大事,我陷入了艰难的矛盾冲突中。李洪志说:“作为一个修炼人,要放下人间的情。父母之情、儿女之情,都是情,这个情不断,就修不出来。”在我的心目中,李洪志是无比大的佛,他能为我演化功,保护我修炼,使我脱离人间苦海,到向往的天国世界过大自在的日子。于是,我毅然到了北京,结果被遣送回当地拘留了1个月。在此期间,各级领导、亲朋好友给了我极大的关心、帮助,善良的本性使我不忍再伤害所有的人,因此,我表示遵守法律法规,不再练“法轮功”了。可由于我对“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毫无认识,回家后心里仍放不下,继续学“法”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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