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泯灭人性的六个言论
一、“放下生死、求圆满”的言论蛊惑弟子自杀、自焚
李洪志先是鼓吹描绘“圆满”后“天国”的场景“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p118)“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p319)
接着,李洪志具体描述了“圆满”,“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太有了,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欧洲法会讲法》p48)“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欧洲法会讲法》p82)
李洪志大师同时告诉弟子们,想要达到“圆满”的前提是要“放下生死”。
“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92)
“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
“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p324)
“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26)
李洪志给弟子们灌输这套所谓“圆满”的理论,用美好的“天国”景象来迷惑许多大法弟子,可是弟子们真正的放下了生死去求“圆满”,可是“圆满”始终没能实现。
事例1、1998年10月,31岁的山东省招远市南院镇农民李玉梅出现幻觉说:“李洪志老师要带我去‘天堂’。”10月27日下午,她把柴油浇在自家草垛上点燃后,钻进去自焚。
事例2、1995年7月11日,浙江湖州市经委职工孙伟勇为了显示自己修炼“正果”,第一次从二楼跳下没事,以为自己确有了功夫。深夜12时,第二次又从二楼跳下,因内脏破裂出血死亡。
事例3、2001年1月23日下午2时40分许,河南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陈果等5人在李洪志“升天圆满、忍无可忍、制造流血”邪说的唆使下,在天安门广场浇洒汽油自焚,制造了“天安门自焚事件”。
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在全国各地也都有发生,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其中自焚4人,跳楼、跳崖38人,跳车1人,跳河、跳井等26人,上吊自缢25人,绝食2人,服毒28人,剖腹、自残、卧轨等12人。“法轮功”组织被取缔后,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
二、“消业治病”的言论诱骗弟子拒医拒药,最终白白送命
李洪志鼓吹,“人为什么有病呢?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这样再平常不过的生病就被李洪志变成了是“业力”报应。
接着,李洪志就阐述了有病不看医生、不吃药的理论。“不修炼的人该看医生就看医生,因为常人得病就是要看医生。我这里讲的是真正修炼的人,你的身体都将要转化成佛体,那是医生怎么治也达不到的。”(《转法轮》)明明白白的告诉弟子们,有病了不用看医生,因为医生是治不好“修炼的人”的。可是,李洪志先生有病时是怎样"消业"的?他在长春市粮油公司工作期间,报销医药费凭证48张,1984年,他因急性化脓性阑尾炎住院手术治疗。看来,李洪志并不敢拿他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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