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法”如影随形伤了大师心
乱法行为一:请表演功法让大师丢丑。1992年5月,李洪志开始假借气功的名义,开始传法轮功法,声称这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因此,初期传法的时候,多以讲功为主,讲法为辅(尽管大师一直辩解说法轮功不是气功是修炼,可那是后来的说法,那些练法轮功的人十之八九就是为了强身健体而去的,看“凯风网”的“转化者心声”文章或明慧网发表的诸多故事可印证这一点),主要向学员(那时还不叫弟子,可见当时大师自己都没把自己当师父呢)展示气功强身健体的一面,同时伴随显示自己有神功的吹捧。可是,没有料到有一天,一位学员竟然对大师说要他表演一下他说的神功。大师生气地说,“哪有?要我表演,那是耍猴呢。”这应该是第一次的“乱法”。不过,此时,充其量只能算是“乱功”。那时,大师的“大法”还没有成形呢。弟子希望大师表演神功的请求让大师出乖卖丑。
乱法行为二:乱作辅导损大师威德。大师经过几年的传功活动,发现仅传功很容易被人识出破绽(如上面弟子的发问),便改变了思路:改“传功”为“传法”。经过与几个弟子的努力拼凑,1994年12月,《转法轮》正式问世。大师说,传法“它牵扯很大的问题……它也不是一般人能传得了的。”“这件事情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转法轮》P1-2)。将“传法”定调于此,可以避免平常的弟子们再问一些平常道理的事,让大师难堪(这也是后来每当弟子们问到无法回答问题时,大师用“我不多讲了”、“看你们怎么悟啊”之类搪塞过去)。大师为防弟子不听招呼,还警告过“你不能用你知道的事情当成法轮大法来传,否则,你传的就不是法轮大法……”(《转法轮》P122)。这已经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谁也别想脱离大师思想,自行一套。不曾想有人还是大胆“乱法”:有的借用大法名义办班收费;有的用自己的理解在辅导点讲授功法;有的甚至“把功法变成顺口溜”(《转法轮》P124);有的是集体出动“私自组织讲法团到各地学员中招摇撞骗,也有邀请个人演讲”、“有些人还在几千人的会上搞什么报告”(《猛击一掌》);还有的人公然在大师“本人还在,录像教功带还有的情况下,进行改动大法的动作;教学员不要照练功带做,而要照他做”。不言而喻,有人独出心裁,改变了大师的传法方式。企图通过自己的传法活动树立起自己的威信,这可是犯了大师之大忌讳。尽管广传大法是大师要求的,但弟子们独出心裁、另行一套可不行。如果大家崇拜那样传法的人了,大师的威德何在?威严何存?难怪大师会生气,“不按照大法要求做的能是我弟子吗?”(《猛击一掌》)“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转法轮》P124)。对弟子们进行了一阵棒喝。
乱法行为三:冒充法身坏大师形象。大师常言自己有无数法身,这法身无处不在,有着至高无比的神秘威力。使得弟子们常常盼望能见到师父法身,常做“白日梦”见到所谓法身。在这种心理支配下,一些弟子们写文章谈体会,对这看不见摸不着的法身歌功颂德。不曾想,吹得多了,引起有的弟子的显示心,他们利用弟子们对于法身的崇拜干起坏事。2000年7月,香港出现弟子干扰大法,装成是大师的法身出现,让其他弟子听命于他,害大师不得不发经文严正声讨:“近来香港一个神志不清的败类打着我的法身,严重地干扰大法,连我打去的电话都能用来破坏”(《排除干扰》),看来此弟子除胆子够大外,法力也不小,居然敢破坏“神通广大”的大师通电话。有弟子不明就里(所谓法身本来就是大师吹嘘出来的,哪里是真实存在的)认贼作了父,只认假法身不认大师本人了。这样下去怎么得了?大师连忙纠正地说,“我的法身只是我思想的形象,我才是主体,连我都不认的人还是大法弟子吗?”意欲重新解释“我”与“法身”孰轻孰重。但弟子们哪懂啊,于是大师气愤地说,“现在所有神志不清、神神叨叨的人都很危险,这是他们的劫数。重要的是大家不要理睬香港那个破坏分子的煽动。”(《排除干扰》)看来这次法身事件给大师打击很大的,不惜自损形象与那个盗用法身的“香港破坏分子”展开了争斗,并为此特地发出经文讨伐香港弟子,哪还有一点“师尊”形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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