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
- 07-10-25 19:40:31
- 中国反邪教网
中国社科院“法轮功”现象综合研究课题组 建彦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明确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蒙骗他人、致人死亡,以及奸淫妇女、诈骗财物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并应处以相应的刑罚。法轮功组织的所作所为,已经表明它是一种邪教组织。它所鼓吹的“法轮功”在本质上是一种危害社会的邪教。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那么,从法律上看,法轮功及其组织究竟“邪”在哪里
一、“法轮功”邪在打着“传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
大凡“邪教”,通常都是打着宗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扬和推行自己的歪理邪说。“法轮功”正是这样一种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李洪志打着佛法的幌子,盗用了一些宗教术语,对其进行歪曲。他的歪理邪说实际上是反宗教的。李洪志将其“法轮大法”称之为“最高佛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为了使修炼者信奉“法轮大法”,服从他的“教义”,李洪志反对修炼者信仰宗教,他说:“现在的宗教不能度人,不是修炼,是低的东西,那么大的法你还往里掺东西,掺低的东西也不行,都会把你自己修炼的身体和你所要修出来的一切搞乱,你就无法回家,你在破坏你自己前进的路。”他宣称,“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你理解不了它,你也就不能被它度,它也就不来管”,“我告诉你是怕你耽误了,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他还说:“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
正如我国宗教界有识之士所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仅同宗教毫不相干,而且其歪理邪说是与宗教教义相对立的,是反宗教的。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轮功”企图以其歪理邪说来迷惑法轮功学员,阻碍广大信教群众从事正常的宗教信仰活动,尤其是假借宗教的名义来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破坏国家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秩序,从而来树立李洪志个人作为所谓世界最高教主的地位。这是一种典型的、极端的、以反宗教为特征的“邪教”。
二、“法轮功”邪在以练功为名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气功作为一种强身健体的体育活动在我国已经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李洪志为了传播其歪理邪说,用气功面目来包装“法轮大法”,企图以此迷惑治病心切、不明真相的群众,并聚敛财物。结果是,法轮功学员不仅不能通过练习“法轮功”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而且破财招灾,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因练习“法轮功”而出现精神障碍,或者是在轻信李洪志的“生病是业力所为”的歪理邪说后有病不去医院看病,耽误了治疗,重者还丧失了生命。据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已达1404人。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能够帮助人们强身健体的气功,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反科学的胡说。李洪志曾极力贬低现代科学的作用,试图以“法轮大法”的似是而非的理论来迷惑希望通过正常的气功练习活动来达到强身健体目的的“法轮功”学员。李洪志向“法轮功”修炼者宣称:“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为用这个科学这条路永远都探测不到这个宇宙的奥妙。”“人类的科学技术达不到更高的认识……但是我们修炼的人可以做到,佛才是最高的科学家。”“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明确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蒙骗他人、致人死亡,以及奸淫妇女、诈骗财物者,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并应处以相应的刑罚。法轮功组织的所作所为,已经表明它是一种邪教组织。它所鼓吹的“法轮功”在本质上是一种危害社会的邪教。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那么,从法律上看,法轮功及其组织究竟“邪”在哪里
一、“法轮功”邪在打着“传教”的幌子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
大凡“邪教”,通常都是打着宗教的幌子,借用宗教的名词术语,通过贬损宗教的声誉、扰乱宗教秩序来宣扬和推行自己的歪理邪说。“法轮功”正是这样一种破坏宗教秩序和信仰自由的“邪教”。李洪志打着佛法的幌子,盗用了一些宗教术语,对其进行歪曲。他的歪理邪说实际上是反宗教的。李洪志将其“法轮大法”称之为“最高佛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为了使修炼者信奉“法轮大法”,服从他的“教义”,李洪志反对修炼者信仰宗教,他说:“现在的宗教不能度人,不是修炼,是低的东西,那么大的法你还往里掺东西,掺低的东西也不行,都会把你自己修炼的身体和你所要修出来的一切搞乱,你就无法回家,你在破坏你自己前进的路。”他宣称,“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我承认在历史上它们是正教。可是在今天的这个历史时期,在今天现代化了的人的观念社会中,人们已经不能够用人的本质与古老的观念去理解它了……你理解不了它,你也就不能被它度,它也就不来管”,“我告诉你是怕你耽误了,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他还说:“本世纪所产生的宗教,何止是本世纪,前几个世纪在世界各地有许多新教产生,这些大多都属于假的。”
正如我国宗教界有识之士所指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不仅同宗教毫不相干,而且其歪理邪说是与宗教教义相对立的,是反宗教的。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轮功”企图以其歪理邪说来迷惑法轮功学员,阻碍广大信教群众从事正常的宗教信仰活动,尤其是假借宗教的名义来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破坏国家宪法和法律所保障的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秩序,从而来树立李洪志个人作为所谓世界最高教主的地位。这是一种典型的、极端的、以反宗教为特征的“邪教”。
二、“法轮功”邪在以练功为名危害公民的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气功作为一种强身健体的体育活动在我国已经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李洪志为了传播其歪理邪说,用气功面目来包装“法轮大法”,企图以此迷惑治病心切、不明真相的群众,并聚敛财物。结果是,法轮功学员不仅不能通过练习“法轮功”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而且破财招灾,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因练习“法轮功”而出现精神障碍,或者是在轻信李洪志的“生病是业力所为”的歪理邪说后有病不去医院看病,耽误了治疗,重者还丧失了生命。据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完全统计,因修炼“法轮功”致死的已达1404人。李洪志所鼓吹的“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能够帮助人们强身健体的气功,而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反科学的胡说。李洪志曾极力贬低现代科学的作用,试图以“法轮大法”的似是而非的理论来迷惑希望通过正常的气功练习活动来达到强身健体目的的“法轮功”学员。李洪志向“法轮功”修炼者宣称:“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因为用这个科学这条路永远都探测不到这个宇宙的奥妙。”“人类的科学技术达不到更高的认识……但是我们修炼的人可以做到,佛才是最高的科学家。”“人类现在的科学,实质上是站在一个错误的基点上发展起来的,对宇宙、对人类、对生命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所以在修炼界,我们修炼的人根本就不承认现在的科学,认为它是一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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